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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8 10: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08       报名截止:2022-04-13
因工作需要,连城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院机关书记员3名,具体职责:
1.负责开庭前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2.负责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3.协助做好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交办的其它审判辅助性事务。
(二)新泉人民法庭书记员1名,具体职责:同上述第(一)项。
(三)姑田人民法庭书记员1名,具体职责:同上述第(一)项。
(四)1.院机关行政文员1名;
2.院机关行政文员1名(须中共党员)。
行政文员具体职责:
(1)协助落实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文明创建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它行政文员工作。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4.须具有连城县域户籍或连城县域居住证(新泉、姑田人民法庭书记员,正常上班日期间须驻庭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②受过拘留、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⑤本人及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⑥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⑦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⑧与本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⑨从事个体经营户、开办企业、参股借贷的;⑩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性别:新泉、姑田人民法庭书记员限女性,其他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书记员岗位的,法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行政文员岗位的,人力资源类、中文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书记员岗位须具备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行政文员岗位须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一定写作能力;
(5)安心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6)曾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西环中路8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97-891538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户口页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回避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须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对自带电脑的使用结果负责)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1)书记员技能测试:考察计算机文字速录水平,测试形式为听打,在规定时间内以考生录入的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满分100分。行政文员技能测试:考察写作能力,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作文进行评分,满分100分。(2)面试: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遇有同分情形的,除优先录用情形,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所有体检项目(含X射线类项目)应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含一次复检),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有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同时查阅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及综治证明材料,本人和家庭成员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等(具体提供材料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一并出具原单位工作表现鉴定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研究拟聘用的人员,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网进行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合同。
四、薪酬待遇
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劳务派遣基本工资和院龄工资等相结合的计薪办法,月平均工资3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如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和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疫情防控承诺书》于考试时一并提交。
六、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8911920。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在职人员参加招聘的,需在考察之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3.对参加本次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我院聘用制书记员备用库,如一年内出现聘用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可从备用库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决定后予以聘用。